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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08 16:0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2-08       报名截止:2021-12-31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满足市中区直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需要,推动全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批准,拟引进34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高中语文教师9人;高中数学教师5人;高中英语教师6人;高中日语教师1人;高中政治教师1人;高中历史教师2人;高中地理教师4人;高中物理教师4人;高中生物教师1人;高中化学教师1人;合计34人。
报名人数不足的招聘岗位视情况进行调整。
二、引进资格及条件
(一)引进资格。
1.“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2.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7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2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引进人员须在2021年12月7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硕士、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21年12月31日)。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此次引进人才实行“承诺容缺制”,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毕业生尚未取得教育部认证的,作出个人承诺,可先行报考,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
4.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条件详见《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任期制干部任期未满的,实行试用期的科级干部在试用期内的;
5.枣庄市在编工作人员(含备案制);
6.现役军人;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9.存在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被查实的;
10.达到本科学历要求,但在读全日制研究生的人员;
11.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引进人才信息通过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zszq.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7日12:00—12月15日24:00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
报名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填写《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相关奖励证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等岗位要求的证件及资料以扫描PDF图像的形式打包发送至枣庄市中教师招考邮箱(zzszjszk@zz.shandong.cn)。邮件名称主题格式为“学科+学位学历+毕业学校+姓名”。如:“语文+硕士研究生+山东大学+李**”,并在报名截止前拨打电话确认。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名人员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网上资格审查、体检前资格审查,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15日9:00—12月16日17:00.
审查材料包括:
1.报名表(扫描件,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承诺容缺报名的人员,须提交个人书面承诺书扫描件,见附件5);
4.“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打印的学位验证报告(扫描件;用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验证材料);
5.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6.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的网络截图;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
3.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6.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
7.202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
9.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下辖部分区市税务局所属的信息中心。信息中心主要承担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安全等工作。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和具体条件详见《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所公布岗位的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具体根据岗位要求专业条件审核确定。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2月13日。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9:00—12月16日16:00.
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聘”模块,点击“报名及笔试成绩查询入口”,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期间,将设置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1年12月13日11:00—12月17日16:00.
青岛市税务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12月13日11:00—12月17日16: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1年12月16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1年12月16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为1:3),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情况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时间和考点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等工作形势变化另行公告。
笔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计算机专业知识、税收知识等。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时长为120分钟,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成绩公布后,同一岗位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公告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面向社会公布。
(2)面试人选需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凡是存在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等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岗位技能水平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当场公布,当天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发布。
3.成绩核算
所有招聘岗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对于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低于1:3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考察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考察体检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济宁医学院创建于1952年,是山东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医科院校。学校现有济宁太白湖校区、任城校区和日照校区,占地总面积1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与济宁国家高新区共建教学科技园。学校建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16所非隶属附属医院,170余个实践教学基地。现有19个教学单位,全日制在校生18240人,设有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开设33个本科专业,已形成以医学教育为主体,涵盖医、理、工、管、文五个学科门类,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协调发展的多层次办学格局。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和山东省行为医学专业委员会挂靠我校,主办《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中华诊断学电子杂志》和《济宁医学院学报》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为中国权威学术期刊,名列基础医学类期刊第一名,并入选“中国科协精品科技期刊工程项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济宁医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6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5.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和其他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济宁医学院网站(http://www.jnm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210.44.16.239/zp.html#/。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9:00—12月14日16:00.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变更应聘岗位。报名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个人原因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次招聘各环节有关的通知均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s://rsc.jnmc.edu.cn/)发布,不再通过其它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看,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2)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和学位证。应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证和学位证。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应于面试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5)应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提交研究生就读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提交由第三方翻译机构出具的研究生就读期间成绩单翻译件。
(6)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附件2)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3)。
(7)应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提交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系统报名时,以上报名材料须上传扫描件,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等证明材料于面试前到学校提交。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和发布的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看审核情况。
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条件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教师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辅导员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及辅导员职业能力相关知识等。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55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通过济宁医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
所有岗位的面试均采取试讲和结构化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通过济宁医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济宁医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学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7-361610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E-mail:jnmc_rsc@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33号济宁医学院人事处
邮编:272067
七、其他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依规研究确定招聘人员。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招聘工作相关情况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七)聘用
招聘人员应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及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在招聘工作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五)政策咨询电话:0532-83931102
监督电话:0532-83891269
工作邮箱:qdswsyzp@163.com
请在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拨打以上电话。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7.相关奖励证书(扫描件);
8.已经就业的和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须提交辞职证明。
(四)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由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包括问题答辩和模拟讲课等,面试主要测试新课程理念、教师道德修养、学科专业知识、教学设计等业务素养,以及岗位适应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报名人员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3.本次引进工作,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岗位和引进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依据模拟讲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若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答辩和模拟讲课成绩均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取加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小组。一是登录“学信网”、“学位网”和“教师资格网”现场查询审核考察对象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情况并留存资料,同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引进人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3日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中根据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后符合聘用条件的引进人员,在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对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632—3320938
报名电子邮箱:zzszjszk@zz.shandong.cn